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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迅速查明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黃一川,無業。今年6月初來滬,其交代因生活無著產生報復社會念頭,進而行兇。6月29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經審查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將其依法批準逮捕。受市委書記李強,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委托,副市長翁鐵慧赴醫院、傢中看望受傷孩童和傢屬,對遭遇不幸的傢庭表示深切慰問。

加大巡邏警力,重點區域內進一步增加武裝駐守,提高見警率以提升震懾力——這是被許多人提到的最直接的措施。事實上上海由社會面治安巡邏防控、武裝應急處突和群防群治力量守護工作構成的立體化防控體系和“視頻+實兵”巡邏機制已實行多年,其時效性也已被證明。

在華東師范大學心理與認知科學學院副教授李凌看來,“挫折經歷可能是早先的,也可能是近期的;可能是具體的,也靜岡哈密瓜禮盒|靜岡哈密瓜禮盒批發可能是泛化的;可能是實際經歷,但更重要的可能是個人釋義和個人體驗。比如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的大學畢業後在多地就業不順心,就認為自己生活無著,事實上很多跟他有同樣經歷、甚至更加艱難的人都在努力堅持。”

案件發生之後,很多人都在反思:哪些環節做得更好一些,才能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

原標題:“6?28”浦北路持刀殺人案——這種個體偶發惡性事件之後,我們該怎麼做?

“沒想到上海會發生這樣的案件”——這是許多市民和網友對這起案件的第一反映:上海還安全嗎?

但在許多專傢看來,單純依靠增加警力投放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李凌認為,惡性事件發生後人們寄希望於來自警方的庇護,表達瞭對警方的信任和期待,不過:“處處佈警的確對不法分子有威懾作用,但同時也可能增加公眾不必要的恐慌心理,而且整個社會運轉的各個環節中警力也不可能實現無縫銜接。如何達成平衡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陳和華也認為,這類犯罪不同於恐怖主義犯罪,也不同於精神病人的肇事肇禍,事先鑒別式的防范處置殊為不易。他建議解決之道要“近有預警系統,遠要消除犯罪土壤”:“這些都需要全社會協同努力,而且非一日之功。”

例如此次案件中最早流傳的“嫌疑人子女被勸退,贊助費未歸還實施報復”,始作俑者是26歲的房產中介吳某某。他坦誠自己長期通過個人微信公眾號發佈業務信息,需要提升閱讀量。案件發生後他拼湊發佈不實信息,引發大量轉發。目前吳某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相關信息也逐漸在向社會公開,但網絡上仍相繼傳出“嫌疑人因子女被學校勸退,75萬贊助費未歸還引發報復”、“嫌疑人是學校教職員工”、“死亡人數不止2人”等不實信息,上海公安部門也已依法處置瞭相關謠言涉案人。

痛過之後,我們該怎麼做?

當個案遭遇謠言,更需理性的“聲援”

一起備受關註的罕見案件在上海發生之後,我們應當怎樣看待這起案件,又該如何去做,才是對自己及他人最好的?

在李凌看來,當下網絡技術增加瞭信息傳播的便捷性靜岡皇冠哈密瓜|靜岡皇冠哈密瓜批發,但也會讓所有人更加快速、直接、毫無過濾和差別地暴露於任何信息,產生“曝光效應”,各種轉發更擴大瞭事件的影響:“讓人們對事件的普遍性、嚴重性、惡劣性都有擴大化的錯覺,也因此會產生更強烈的情緒喚起。而巨大的焦慮、恐慌、憤怒、悲傷等情緒之下,人們又更容易出現極端化、非理性思維和言行。相互感染,形成惡性循環。”此外,李凌認為,因為人們經驗、興趣和價值觀等方面的差異,面對同樣的的信息,其實選擇性關註的部分是有差異的,不同人會被觸動到不同方面:有人痛、有人快、也有人蹭熱點。造成眾聲喧嘩、真假難辨。

而近年來,重大案件、突發事件發生後,謠言漸成“標配”,這些不實的“原因”“細節”往往成為影響市民安全感的關鍵原因之一。6月30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公佈消息稱依法查處8名編造、散佈與“6·28”浦北路持刀殺人案謠言的涉案人。

今年以來,日本、英國、美國都發生過類似案件,到目前為止,全球還沒有哪一座城市,可以宣稱自己已阻止這類案件的發生,也沒有權威的研究,能證明此類案件背後有著共同的、可預防的規律。在一些專傢和市民看來,一起惡性案件發生之後,有必要對社會各方面進行查漏補缺,但社會不可能對每個極端案例負責,此類犯罪嫌疑人的思維方式往往與常人迥異。同時,他們往往將兒童、女性等弱勢群體作為首選對象,案件傷亡往往慘重。

在李凌看來,終結謠言最好的辦法就是公開:“比如引起關註的案發地附近學校畢業典禮是否舉行自媒體上有截然不同的猜測,隻要公開就能消除不實信息。”

這是一起個體偶發案件

“當然不必恐慌。”陳和華強調:變態人格在全體人口中的比例極少,人格變態也不是絕對導致犯罪,更不是絕對導致殺人:“需要說明的是,這種犯罪不是模仿的結果。”他也認為,就本案而言,嫌疑人尾隨學生至其落單後,在離校門口130米左右行兇,其實是因顧忌校門口有保安護校不敢動手,有意避開校園安防,作案後迅速被護校保安和群眾合力制服,“從另一角度講,一個社會即使將所有的財政收入都用於安全投入,也不可能確保每一個個體的安全。”

6月28日11時31分,上海市徐匯區浦北路近桂林西街人行道附近,29歲的犯罪嫌疑人黃一川持菜刀砍傷3名男童及1名女性傢長。案發後,犯罪嫌疑人當場被捕。遺憾的是,2名受傷男童經搶救無效死亡。

嫌疑男子被控制的現場照片在網上曝光後,有人認出就是其大學同學黃某川,並稱黃某川在大學時就有反社會的感覺,性格孤僻,競聘班幹部沒有當選後,心懷怨恨,覺得同學都是針對他,大四畢業時還給許多同學QQ留言威脅的言語。本科畢業後6年間考研失敗、陸續找工作也不順心,建築設計稿被批評就認為同事都針對他,先後更換瞭工作十餘次。“以我現在所瞭解的情況看,本案是一起反社會人格者所實施的犯罪。”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犯罪學教研室主任、教授陳和華表示,這種變態人格者在人格特點上,通常性格內向,遭受挫折時易遷怒他人,仇視他人,缺乏基本的道德界線,情緒冷漠:“任何社會任何時代都會有這種人。”

李凌認為,這樣的不幸案件發生之後,每個人都可以從自身開始做許多事情:“首先是關照案件、事故中人以及其他人的權利。比如停止傳播現場圖片、視頻,這既是對逝者的尊重,也是對可能間接受創傷者的保護。還有就是不輕易信謠傳謠,盡管悲憫之心殷切,但面對不確定的信息也要三思而行,避免感情用事。當然也要做好自己的心理建設。”

近年來,網絡上下也出現一種聲音:慘劇發生之後,如果周圍的人還能正常生活,還有歡聲笑語,就是“冷血”“三觀不正”。“生活如常並不代表冷血。”李凌表示,創傷事件之後幸存者會有惋惜甚至會有負疚感,這是一種正常的創傷後反應,但有些人表現得會更強烈些,甚至認為“這種時候我還享受快樂是可恥的”的想法,也會要求其他人同樣如此,這其實可能是一種過度反應,也可能成為道德綁架造成新的傷害:“我們需要哀悼逝者,需要吸取教訓,但同樣需要繼續生活、感受希望、珍惜擁有。”

無辜孩童被害,觸動瞭社會心理最柔軟的部分。惡性事件發生後,城市面對災難的能力、社會修復的能力取決於每個人克服恐懼的能力和心懷希望繼續生活的勇氣,取決於我們從悲傷與憤怒中尋找改善的努力,這是根植於我們每個人心中的應對極端事件的巨大武器。

6月29日下午,趕去浦北路為離世孩子獻花之後,市民楊瑜清乘坐地鐵回傢。“當時心情很沉重,老實說也對上海公共場合的安全有些疑慮。”當她過安檢時,她和前面的人幾乎同時將隨身包取下放進安檢儀。那一刻她“豁然開朗”:“我做不到愛人如己,但我願意通過這個小小的舉動告訴陌生人,我胸懷善意,值得信任,我相信他們也會如此。因為我們都生活在上海,平安是我們共同的意願和守望。”

媒體談上海小學生被殺:痛過之後我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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